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第一类激励对象 |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共计80人) | 55.23 | 31.81% | 0.45% |
2、第二类激励对象 |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共计105人) | 83.68 | 48.19% | 0.68%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85人) | 138.91 | 80.00% | 1.12% |
预留部分 | 34.73 | 20.00% | 0.28% |
合计 | 173.64 | 100.00% | 1.4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