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