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峰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陈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陈峰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杜若英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杜若英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杜若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杜若英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陈峰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
杜若英先生简历
杜若英,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7年加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此前于某知名红圈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为多家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集团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提供过专业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林鑫宙竹缠绕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