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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为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1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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