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90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江西源丰新增2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280.6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3日和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4)。现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其新增担保额度22,000万元,主要用于江西源丰投资建设再生铅资源高效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工程、日常经营。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公司为江西源丰预计提供担保的额度由45,000万元增加至67,000万元。2024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额由120,000万元增加至142,000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公司 | 江西源丰 | 100% | 66.51% | 21,280.61万元 | 22,000万元 | 4.56% | 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3、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5、注册资本:16,185.86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201,900,616.45元,负债总额79,795,828.72元,净资产122,104,787.73元,资产负债率39.52%;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22,812,091.57元,净利润-22,736,938.71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335,941,606.69元,负债总额223,422,424.05元,净资产112,519,182.64元,资产负债率66.51%;2024年1-6月利润总额-11,746,122.94元,净利润-11,054,316.4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基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投资建设再生铅资源高效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工程需要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江西源丰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基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投资建设再生铅资源高效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改工程和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江西源丰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