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
30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5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28元/股调整为18.58元/股。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被选为监事,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另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37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该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6.5万份由公司统一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37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06.745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同意一致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