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206.745万份
3、行权人数:373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8.58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上述行权期限确定后,公司将在自主行权起始日的3个交易日前披露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王国金 | 1 | 0.5 | 50% |
吴俊涛 | 1 | 0.5 | 50% |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71人) | 411.49 | 205.745 | 50% |
合计(373人) | 413.49 | 206.745 | 50% |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