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已收悉,本公司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公司认购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本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对公司股份进行了部分增持,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