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全部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赎回,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产品赎回日 | 利率 | 收益 (万元) |
1 | 兴业银行赣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5,000.00 | 一般性存款 | 2024-10-8 | 2.6% | 31.69 |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赎回本金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收益共计人民币31.69万元。前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目前仍存续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授权范围,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