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45B、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2024年10月8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上午9:15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学林街1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钱志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83,079,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3,700,541股的45.4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为473,043,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15%。
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3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5%。
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3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481,228,449股同意,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1,412,36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4%;439,112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8,184,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1.5520%;反对1,412,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0727%;弃权439,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75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岀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