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69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最近一个季度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号 | 认购 主体 | 受托方或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 类型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 收益 (万元) | 资金来源 |
1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600.00 | 2024/4/15 | 2024/7/15 | 质押式逆回购 | 2.06% | 3.07 | 募集资金 |
2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500.00 | 2024/5/13 | 2024/8/12 | 质押式逆回购 | 1.93% | 2.41 | 募集资金 |
3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750.00 | 2024/6/17 | 2024/7/15 | 质押式逆回购 | 1.96% | 1.12 | 募集资金 |
4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000.00 | 2024/7/17 | 2024/8/14 | 质押式逆回购 | 1.89% | 1.45 | 募集资金 |
合计 | 2,850.00 | - | - | - | - | 8.05 | -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 认购 主体 | 受托方或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协定存款注 | - | 2024/3/29 | 2025/3/2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5% | 募集 资金 |
2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000.00 | 2024/7/17 | 2024/8/14 | 质押式逆回购 | 1.89% | 募集资金 |
注1: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注2:上述协定存款是在账户余额基础上产生的,无固定金额。该笔协定存款协议约定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实际计息起始日为2024年4月3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笔协定存款余额为1,267.48万元,后续将根据账户余额而变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拟选择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0,267.48万元(包含协定存款计息生效日本金余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
序号 | 认购 主体 | 受托方或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是否赎回 |
1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7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个月)2022200703 | 1,000.00 | 2022/11/7 | 2023/2/7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60% | 资金 | 是 |
2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7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6个月)2022200706 | 3,000.00 | 2022/11/7 | 2023/5/7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80% | 募集 资金 | 是 |
3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7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12个月)2022200712 | 30,290.00 | 2022/11/8 | 2023/11/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00% | 资金 | 是 |
4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转让订单编号20221208000001) | 1,000.00 | 2022/12/9 | 2024/12/2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55% | 自有资金 | 否 |
5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转让订单编号20221208000002) | 1,000.00 | 2022/12/9 | 2024/10/15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55% | 自有资金 | 否 |
6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转让订单编号20221208000003) | 3,000.00 | 2022/12/9 | 2024/12/1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55% | 自有资金 | 否 |
7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协定存款 | - | 2023/3/14 | 2024/3/13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55% | 募集 资金 | 是 |
8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2023年第9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12个月)2023200912 | 15,000.00 | 2023/11/9 | 2024/11/9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90% | 募集资金 | 否 |
9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客户专享 | 2,000.00 | 2023/11/9 | 2023/12/7 | 质押式报价回购 | 3.88% | 募集资金 | 是 |
10 | 本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955 期 | 3,000.00 | 2023/11/10 | 2023/12/7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4.00% | 募集资金 | 是 |
11 | 本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D425号 | 4,000.00 | 2023/11/14 | 2024/11/12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10% | 募集资金 | 否 |
12 | 本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 | 8,000.00 | 2023/11/28 | 2024/11/26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 3.10% | 募集资金 | 否 |
序号 | 认购 主体 | 受托方或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是否赎回 |
D436号 | 证 | |||||||||
13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500.00 | 2023/12/14 | 2024/1/11 | 质押式逆回购 | 3.11% | 募集资金 | 是 |
14 | 本公司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邮证券金鸿龙邮宝盈14号机构定制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3/12/15 | 2024/6/11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10% | 募集资金 | 是 |
15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900.00 | 2024/1/11 | 2024/1/18 | 质押式逆回购 | 2.34% | 募集资金 | 是 |
16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800.00 | 2024/1/18 | 2024/2/19 | 质押式逆回购 | 2.48% | 募集资金 | 是 |
17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800.00 | 2024/2/19 | 2024/3/18 | 质押式逆回购 | 2.24% | 募集资金 | 是 |
18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750.00 | 2024/3/18 | 2024/4/15 | 质押式逆回购 | 2.24% | 募集资金 | 是 |
19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 协定存款注 | - | 2024/3/29 | 2025/3/2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5% | 募集资金 | 否 |
20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850.00 | 2024/4/15 | 2024/5/13 | 质押式逆回购 | 2.03% | 募集 资金 | 是 |
21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600.00 | 2024/4/15 | 2024/7/15 | 质押式逆回购 | 2.06% | 募集资金 | 是 |
22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4/5/9 | 2027/5/9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60% | 自有资金 | 否 |
23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4/5/9 | 2027/5/9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60% | 自有资金 | 否 |
24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4/5/9 | 2027/5/9 (可转让)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60% | 自有资金 | 否 |
25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300.00 | 2024/5/13 | 2024/6/11 | 质押式逆回购 | 1.91% | 募集资金 | 是 |
26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500.00 | 2024/5/13 | 2024/8/12 | 质押式逆回购 | 1.93% | 募集资金 | 是 |
27 | 本公司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邮证券金鸿龙邮宝盈16号机构定制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4/6/14 | 2025/6/8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2.64% | 募集资金 | 否 |
28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750.00 | 2024/6/17 | 2024/7/15 | 质押式逆回购 | 1.96% | 募集资金 | 是 |
29 | 本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1,000.00 | 2024/7/17 | 2024/8/14 | 质押式逆回购 | 1.89% | 募集资金 | 是 |
注:上述协定存款是在账户余额基础上产生的,无固定金额。该笔协定存款协议约定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实际计息起始日为2024年4月3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笔协定存款余额为1,267.48万元,后续将根据账户余额而变
动。
六、备查文件
公司近期认购、赎回相关产品的凭证及协议等文件。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