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参与表决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方案待进一步协商后确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待
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