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四川德阳项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申联”)与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签订《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桐庐申联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四川申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申联”)。四川申联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桐庐申联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0%。详情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近日桐庐申联与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合同终止原因
截至目前本项目因政策原因无法顺利推进,按照合作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后桐庐申联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在项目用地挂牌出让之前,如因规划审査、环境评估、国家相关政策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述合作内容不能继续推进的,本协议自动失效,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在10个工作日内,向桐庐申联返还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项目合同并签订项目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于2020年3月2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合作补充协议书,甲乙双方均不再享有和履行合作协议书及合作补充协议书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协议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500万元(大写:
伍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桐庐申联已收到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退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款项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四、《终止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项目尚未具体实施,未发生实际投入,本次终止四川德阳项目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杭州桐庐申联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