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维持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维持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