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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阳: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8

— 1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阳公告编号:2024-08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借款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工作的相关安排,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星”)向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含其指定主体)(以下简称“银河资产”)共同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借款。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银河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为公司和安徽国星共同向银河资产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借款。借款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借款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1年6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00928L

3、法定代表人:杨秀

4、注册资本:58,077.2873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8号

6、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农药产品包装物的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核定的定点生产范围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化肥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不适用。

8、经查询,红太阳股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被南京中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二)借款人: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17964491522

3、法定代表人:谷顺明

4、注册资本:32,9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红太阳生命科学工业园

6、经营范围:“三药”中间体吡啶碱研发、生产、销售,甲醛、乙醛、百草枯、毒死蜱、草甘膦、吡唑醚菌酯、次氯酸钠、84消毒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劳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国星100%股权。

8、经查询,安徽国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人基本情况

贷款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含其指定主体)

1、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0951519W

3、法定代表人:刘志红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15层

6、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处置;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银河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银河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方式

具体以公司、安徽国星及银河资产等有关方后续共同协商和最终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涉及本次借款事项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尚未签署。本次借款的实际金额、利率、期限以公司、安徽国星及银河资产等有关方后续共同协商和最终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六、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星共同向银河资产申请借款,主要是根据公司重整工作的相关安排。本次共同借款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七、授权事项

为确保办理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审核并签署上述向银河资产借款及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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