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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入章”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对比如下:

原文条款本次拟修订或新增条款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出资人、公司、党委(纪委)成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出资人、公司、股东、党委(纪委)委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第二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原文条款本次拟修订或新增条款
第三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三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金融街控股党委)和中国共产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金融街控股纪委)。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同时可根据实际人员情况调整。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中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纪委)委员以及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职务。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金融街控股党委)和中国共产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金融街控股纪委)。
第九十八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原文条款本次拟修订或新增条款
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国有法人股东推荐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公司党委对拟提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议的重大事项。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
原文条款本次拟修订或新增条款
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设副董事长。

除上述修订外,涉及变化章节及条款序号相应顺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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