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
二〇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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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3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 4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6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15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情况 ...... 17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二、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 18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0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21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21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 21
三、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 25
四、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26
五、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27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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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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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BEI SINOPHORUS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
注册资本 | 26,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少平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8年11月14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22年7月29日 |
公司住所 |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3号 |
邮政编码 | 443007 |
联系电话 | 0717-6949200 |
传真号码 | 0717-6530869 |
互联网网址 | www.sinophorus.com |
电子信箱 | ir@sinophorus.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负责人 | 王力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双氧水等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以及蚀刻液、清洗剂、显影液、剥膜液、再生剂等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主要包括湿法蚀刻、清洗、显影、剥离等环节),是相关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双氧水的同时会产生部分食品级磷酸、工业级硫酸、工业双氧水等产品,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从事少量原辅料化学品的贸易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内已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品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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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力,是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产业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先后荣获“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化工新材料专业十强”、“2021-2022年度中国IC独角兽”、“2022-2023年度中国IC独角兽”、“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国新材料产业大会集成电路材料企业技术创新奖优秀奖”、“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荣誉,并牵头制定电子级硫酸国家标准,公司董事长李少平先生参与制定电子级磷酸国家标准。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和技术实施单位开发的“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磷酸及高选择性蚀刻液生产关键技术”项目曾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自主开发的“工业黄磷生产电子级磷酸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曾荣获中国石油与化工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凭借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自主研发掌握多项专利技术,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体系。2022年11月,经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鉴定,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相关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已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开发了蚀刻液、清洗剂、显影液、剥膜液、再生剂5大类共60种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已获得了台积电、SK Hynix、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长鑫存储、芯联集成、Globalfoundries、联华电子、德州仪器(成都)、三安集成、粤芯半导体、华润上华、武汉新芯、晶合集成、比亚迪半导体、芯恩集成、重庆万国、燕东微、Entegris、CMC Materials、添鸿科技、Silterra等国内外多家知名集成电路行业企业的认可。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一)核心技术
发行人拥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权属清晰,技术水平成熟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的批量生产中。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创新点及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创新点 | 技术来源 | 应用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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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黄磷逐级纯化制备高纯黄磷关键技术 | 自主创新了工业黄磷深度去除砷、锑等杂质来制备高纯黄磷的新技术,实现砷、锑等杂质安全高效分离和高纯黄磷的连续化生产。通过此项技术,公司建成了国内首套最大规模的1万吨/年高纯黄磷生产装置,黄磷纯度>99.9999%,砷、锑含量≤10ppb | 自主研发 | 电子级磷酸 |
2 | 阻隔防腐蚀制备电子级磷酸新工艺及装备 | 公司自主开发了阻隔防腐蚀技术和电子级磷酸专用喷淋吸收装置,实现了超高纯电子级磷酸产品的国产化。通过此项技术,首次实现超高纯电子级磷酸的国产化制备,电子级磷酸产品金属离子含量均<10ppb,质量优于国际标准,特别是极难去除且对芯片电性能影响极大的砷、锑杂质可分别控制在2ppb和5ppb以内 | 自主研发 | 电子级磷酸 |
3 | 熔融结晶纯化生产超高纯电子级磷酸关键技术 | 公司自主开发磷酸熔融结晶控制技术,优化结晶与发汗工艺参数及设备,选用非金属设备,杜绝金属离子引入,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提升换热效率。通过此项技术,电子级磷酸金属离子含量可进一步控制在3ppb以内 | 自主研发 | 电子级磷酸 |
4 | 气体纯化吸收法生产电子级硫酸关键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了降膜蒸发-连续精馏纯化制备液体三氧化硫技术、三氧化硫气体深度纯化技术、以及气体恒温蒸发-分级混合一步吸收技术及设备。通过此项技术,三氧化硫纯度>99.95%;二氧化硫含量≤10μg/g;电子级硫酸中铁/铬/镍等金属离子含量≤5ng/kg,产品品质达到SEMI湿电子化学品G5等级,实现了先进制程应用 | 自主研发 | 电子级硫酸 |
5 | 电子级硫酸颗粒度深度脱出关键技术 | 公司优化了电子级硫酸颗粒度纯化滤芯材质和组合方式的选型,开发了颗粒度高效去除过滤工艺及设备,提高了产品颗粒度检测精度。通过此项技术,电子级硫酸中0.04μm颗粒度数量可控制在50颗以内 | 自主研发 | 电子级硫酸 |
6 | 高性能电子级混配化学品配方关键技术 | 根据芯片制程特点,公司开发出高性能硅蚀刻液、金属蚀刻液、高选择性蚀刻液、清洗剂等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满足逻辑、IGBT、BSI、3D NAND等芯片的制造需求,稳定供应国内8英寸、12英寸芯片企业 | 自主研发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如蚀刻液) |
7 | 高精准度电子级混配产品生产及检测关键技术 | 公司定制化开发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检测方法,提高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检测准确度和效率,实现对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快速精准检测,并且主含量波动控制在±0.1%以内,可用于各类高性能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控制 | 自主研发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如蚀刻液) |
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及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过程,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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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及湿电子化学品代工业务收入合计为43,957.47万元、70,574.09万元、83,065.34万元、46,606.4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12%、96.04%、96.68%、94.4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以主要核心技术为基础进行成果转化并开展生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核心技术。
(二)研发水平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专注于新产品研发、工艺提升改进、研发流程管控、第三方验证等技术研发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15人,研发人员总数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6.57%,其中硕士和博士74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4人、助理工程师4人。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2021年至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合计13,565.20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总额的6.17%,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为48.23%,高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2,824.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5.52%,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116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应用关键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特性指标已达到同行业一流企业水平,2022年11月,经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鉴定,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相关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9年12月,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和技术实施单位,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李少平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研发、推进的“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磷酸及高选择性蚀刻液生产关键技术”项目荣获国务院颁发的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3年3月,公司承担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之子课题“高选择性金属钨去除液”获得了科技部重大专项管理中心验收通过,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金属钨蚀刻液产品满足了国产先进存储芯片专用功能型化学品的需求。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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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6.30/ 2024年1-6月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1.12.31/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274,936.66 | 269,849.76 | 237,749.81 | 175,398.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167,579.34 | 155,856.92 | 143,339.06 | 124,156.0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9.05 | 42.24 | 39.71 | 29.21 |
营业收入(万元) | 51,165.82 | 87,837.43 | 79,249.76 | 52,948.20 |
净利润(万元) | 8,532.32 | 12,399.40 | 19,140.88 | 9,984.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532.32 | 12,399.40 | 19,140.88 | 9,984.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209.19 | 10,392.13 | 14,612.75 | 9,253.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3 | 0.48 | 0.7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33 | 0.48 | 0.7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8.29 | 14.31 | 24.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6,277.33 | 31,098.72 | 16,657.34 | 9,886.44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52 | 6.46 | 6.70 | 4.88 |
注: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股改,故2021年度不适用每股收益指标。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研发与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的风险
湿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其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工艺的提升均离不开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与技术人才。增加研发投入、加大研发人员引进力度,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是保持发行人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开发迭代的关键。随着国内湿电子化学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的人才竞争也将日益加剧,若公司无法持续储备相关高端人才并防止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拥有了“工业黄磷逐级纯化制备高纯黄磷关键技术”、“阻隔防腐蚀制备电子级磷酸新工艺及装备”、“熔融结晶纯化生产超高纯电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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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关键技术”、“气体纯化吸收法生产电子级硫酸关键技术”、“高性能电子级混配化学品配方关键技术”、“高精准度电子级混配产品生产及检测关键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均已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管理不善、工作疏漏、人员流失、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认证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和可靠性,因此,电子工业对湿电子化学品原料、纯化方法、容器、储运环节和测试应用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在进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下游客户供应链过程中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认证,才能获得相应产品的供应资格。发行人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项目所生产的新产品均需通过潜在客户产品认证后才能实现批量销售,如正在市场推广中的电子级双氧水产品及未来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的电子级氨水、氨气产品等,若上述产品的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将对发行人产品品类扩充、营业收入增长和净利润水平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4、主要原材料关联采购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1,298.61万元、20,036.69万元、13,496.09万元和3,448.69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25%、
15.45%、10.57%和7.05%,关联采购金额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普通黄磷关联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79%、48.93%、
22.96%和1.04%;报告期内液体三氧化硫关联采购数量占发行人各期生产使用量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61.22%和24.67%。
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中均明确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但如果公司未能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出现影响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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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5、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生产的湿电子化学品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客户通常会对产品的颗粒控制、金属和非金属等杂质含量及产品稳定性等技术指标提出非常严苛的要求,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客户的信赖度。由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环节较多,如果上述环节控制不当,则有可能对其产品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一旦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不稳定造成客户损失,公司将会面临客户索赔、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甚至失去供应商资格,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管理和内控风险
伴随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未来经营的产品品类将会不断丰富、资产规模将持续扩大,员工人数也将不断增多;快速扩张的经营规模对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各项制度及内控体系,但其仍需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修正及完善,因此,公司仍存在因内控体系不能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完善而产生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7、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593.19万元、14,259.69万元、14,694.80万元和17,092.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5%、6.00%、
5.45%和6.22%,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67%、17.99%、16.73%和33.4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未来市场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逾期或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逐年增加,合计金额分别为65,190.43万元、131,373.20万元、171,524.76万元和179,791.27万元。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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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能与产量,不断增加厂房建设和生产线投入,但固定资产投资见效需要较长时间,同时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可能会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若公司营收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9、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33%、35.51%、30.52%和30.57%。如果未来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主要竞争对手采取比较激进的价格策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或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未能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和客户服务能力等,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存货滞销及跌价风险
为了保证对客户的持续供货能力,公司通常会在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分别为8,835.03万元、10,936.97万元、13,620.41万元和14,709.82万元,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金额存在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如果公司存货管理和产品销售效率无法进一步提升,将可能会出现存货规模过大或滞销的情形,占用公司大量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营运效率和资产流动性,出现存货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及贸易摩擦加剧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摩擦不断升级,部分西方国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出口颁布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政策,限制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材料、技术和服务。
公司目前部分耗材、包装材料及设备的供应商为境外厂商,上述出口管制政策将有可能导致境外厂商无法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虽然公司可选择国内相关供应商进行采购替代,但由于境内厂家与境外厂家在产品品质和功能上存在一定差异,如公司决定替换,则将面临一定的转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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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和磨合期,因此,一旦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及贸易摩擦加剧导致相关供应商供货受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初被美国商务部列入“未经核实名单(Unverified List,简称UVL)”,被列入UVL的企业需要在60天内接受美国商务部检查,以证明没有违反美国相关规则,如果无法证明,就会被美国列入出口限制的“实体清单”。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美国商务部的现场检查,已成功从该名单中移除,但公司不能完全排除未来是否还会因西方国家颁布的贸易保护政策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出现。同时,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及贸易摩擦加剧,发行人国内下游集成电路客户的原材料及设备供应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若客户无法及时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对其生产能力及湿电子化学品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
2、下游市场需求放缓、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主要从事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及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电子元器件湿法工艺制程的清洗、光刻、显影、蚀刻、去膜等工艺环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下游行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息息相关。
近年来,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变化、地缘冲突不断升级、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行业整体需求也出现波动。2021年至2022年,在集成电路行业国产化的推动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增幅超过40%;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021年的28.33%上涨至2022年的35.51%;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加57.92%。
2023年,由于全球经济复苏动能不足,消费电子类产品中占比较高的智能手机、PC等出货量仍处于较低水平,终端厂商持续去库存中,集成电路行业呈现短期下行趋势,受此影响,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上涨16.92%,增速较2022年有所回落;受发行人“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新产线投产初期由于生产不稳定产出较多价格及毛利率较低的面板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市场价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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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电子级双氧水等新产品尚在市场开拓期而处于阶段性亏损状态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022年的35.51%下降至30.52%;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2年减少28.88%。
2024年上半年,随着半导体产品库存去化,人工智能、消费电子拉动下游需求回暖,全球集成电路行业景气度逐步触底回升,受此影响,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9,356.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3.84%,增速较2023年有所提升;公司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0.57%,与2023年基本持平;公司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68%。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业绩随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而波动,若未来公司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客户需求增长出现放缓,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新产品迟迟无法打开市场,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稳定性风险
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报告期内,黄磷价格呈现大幅波动趋势,以湖北地区黄磷市场平均价格走势为例,2020年7月上旬湖北地区黄磷市场含税均价为14,600元/吨左右,2021年9月中下旬湖北地区黄磷市场含税均价涨至报告期内最高点65,800元/吨左右,2024年6月底回落至22,300元/吨左右。
由于黄磷系发行人磷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因此,黄磷价格的大幅波动会造成公司磷酸相关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同时影响相关产品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虽然发行人对外销售磷酸产品的售价会参考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适时调整,但由于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存在时间差,在市场黄磷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如公司未能将黄磷价格上涨的成本传导至下游客户端,发行人将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初期,发行人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黄磷和液体三氧化硫存在供应相对集中的情况。为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减少关联交易规模、增强公司独立性,发行人陆续拓展了多家外部黄磷供应商和自建了液体三氧化硫生产线。2023年度,兴发集团及其子公司虽然仍是发行人最大的黄磷供应商,但发行人对其黄磷采购量占比已大幅降低;同时,发行人液体三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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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硫产线已于2023年正式投产。基于上述变化,发行人黄磷及三氧化硫供应相对集中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但若因黄磷供应市场出现波动或发行人自产三氧化硫装置出现问题,导致黄磷和液体三氧化硫无法正常供应,则会对发行人电子级磷酸、硫酸产品的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部分湿电子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如果未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公司员工因工作疏忽导致操作不当,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保护风险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发行人已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积极履行环保职责,完善环保措施。未来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要求,发行人可能需要增加环保投入,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如果由于环保设施运行故障等原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发行人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论证,在决策中考虑了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公司现有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但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上述影响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新产品研发及客户认证进程较预期有所滞后,则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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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基于对下游行业特别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趋势、集成电路产业对电子化学品国产替代市场需求、公司目前产销情况、现有客户及业务地域分布,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10万吨/年电子化学品产能,其中,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和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系公司新产品。虽然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严谨的论证,但鉴于公司在电子级氨气、氨水市场属于新进者,需要通过激烈的产品竞争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新增产能的整体消化需要依托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情况、公司产品品质和销售拓展能力等因素,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相关政策、产品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策略、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预期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仍主要依赖于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存在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收益指标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4、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或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据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经向上交所备案,才可重新启动发行。如果未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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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1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不超过1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低于25%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不适用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36,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
发行市盈率 | 【】倍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元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 |
发行市净率 | 【】倍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对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交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 | ||
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 | |||
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 | |||
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股票登记费【】万元及其他【】万元 | ||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若公司决定实施高管及员工战略配售,则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具体方案,并依法进行披露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保荐机构将安排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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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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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天风证券指派李林强和李辉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李林强,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董事。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包括:三特索道、恒润股份、博通集成、当代明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信证券配股项目,东湖高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兴发集团、人福医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李林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辉,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学士,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董事。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包括:东湖高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三特索道、恒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达集团、光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李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天风证券指派张腾娇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张腾娇,金融学硕士,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业务董事,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包括:一心堂、三特索道、智云股份、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铁工业、居然之家、人福医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等。张腾娇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李文佶、金志、周妮、袁媛、廖晓思。项目组其他成员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均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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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2号楼21层联系电话:027-87618889传 真:027-87611552
二、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则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将安排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保荐机构及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持有本保荐机构8.78%股份的股东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金启辰8.07%的份额,中金启辰持有发行人0.77%的股份,因此本保荐机构的股东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0.06%的股权。
1、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加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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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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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自愿接受上交所的自律监管;
9、自愿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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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少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
(二)2023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份26,000.00万股,占发行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须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配套产业之一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也得到了相关政策支持,国务院及发改委、工信部等各部委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为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等关键核心信息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大宗基础有机化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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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攻克一批新型高分子材料、膜材料以及高端专用化学品的技术瓶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指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公司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湿电子化学品是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太阳能光伏等微电子、光电子领域制造环节中所使用的关键性基础材料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战略支持方向。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方向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2、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并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中的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双氧水以及蚀刻液、清洗剂等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多项用于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的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高选择性蚀刻液等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制备核心技术,在电子级磷酸方面,公司率先制备出了满足超高纯电子级磷酸要求的高纯黄磷,率先实现了超高纯电子级磷酸的国产化制备;在高选择性蚀刻液方面,公司创新了蚀刻液蚀刻速率调控技术和选择比控制技术等,实现了高选择性磷酸系蚀刻液、高选择性金属钨去除液的自主化制备。
2019年12月,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及技术实施单位,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李少平先生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研发、推进的“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磷酸及高选择性蚀刻液生产关键技术”项目荣获国务院颁发的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2年11月,经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鉴定,兴福电子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相关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23年3月,公司承担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之子课题“高选择性金属钨去除液”获得科技部重大专项管理中心验收通过,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金属钨蚀刻液产品满足了国产先进存储芯片专用功能型化学品的需求。
3、公司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用电子化学品相关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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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和产品开发,坚持独立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自主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公司拥有“工业黄磷逐级纯化制备高纯黄磷关键技术”、“气体纯化吸收法生产电子级硫酸关键技术”、“高性能电子级混配化学品配方关键技术”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116项,其中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及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过程。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及湿电子化学品代工业务收入合计为43,957.47万元、70,574.09万元、83,065.34万元、46,606.4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12%、96.04%、96.68%、94.4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以主要核心技术为基础进行成果转化并开展生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核心技术。
4、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市场认可度高,能够持续满足科创属性指标要求,具备较强成长性
公司是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并结合公司销售数据测算,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集成电路前道工艺晶圆制造用电子级磷酸(单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9.25%、55.79%、69.69%,集成电路前道工艺晶圆制造用电子级硫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9.97%、18.25%、31.22%。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2021年至2023年公司电子级磷酸产品在国内半导体领域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全国第一。
湿电子化学品在进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下游客户供应链过程中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认证,具有较高的客户壁垒,下游客户对公司和产品的认可度是公司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最直接的验证。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了华虹宏力“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中芯深圳“国产替代奖-2021年度杰出供应商”、长江存储“新锐供应商奖”(2020-2021年度)、中芯国际“1H QCDSE优秀供应商(化学品类)第一名”(2021年度)、华虹宏力“长期合作伙伴奖”(2022年度)、华润上华“优秀供应商”(2022年度上半年)、中芯集成“优秀供应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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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芯国际“2H QCDSE优秀供应商(化学品类)第一名”(2022年度)、中芯深圳“2022年度 SMIC SZ DIFF优秀供应商表彰最佳服务奖”(2022年度)、芯联集成“2023年度优秀供应商”(2023年度)、华虹宏力“2023年度优秀合作伙伴”(2023年度)等多个客户颁发的认证荣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升级促进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快速发展,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伴随集成电路国产化进程加快、我国显示面板制造产能持续增长,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快速扩大。2021年至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2,948.20万元、79,249.76万元、87,837.43万元、51,165.82万元,2021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28.80%;2021年至2024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253.22万元、14,612.75万元、10,392.13万元、8,209.19万元,发行人能够持续满足科创属性指标要求,整体主营业务呈快速增长态势,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特征。
(二)发行人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
发行人符合《暂行规定》第五条关于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的要求,具体如下: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发行人所属行业涉及“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电子核心产业—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以及“3新材料产业—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3.3.6.0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发行人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3电子核心产业—1.3.1集成电路—集成电路材料”。综上,发行人属于《暂行规定》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
□高端装备 | ||
□新材料 | ||
□新能源 | ||
□节能环保 | ||
□生物医药 | ||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
公司兼具“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的产业属性,结合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群体、获得的重要行业荣誉、承担的重大科研专项、未来发展方向等,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属性更强,因此,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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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三)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要求
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及《暂行规定》关于科创属性相关指标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科创属性相关指标一 | 是否符合 | 指标情况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 | √是□否 | 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13,565.20万元,超过8,000万元;累计营业收入220,035.38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17%,超过5% |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是□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740人,研发人员118人,占比15.95%,超过10% |
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 | √是□否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77项,其中,应用于主营业务收入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为71项,超过7项 |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 √是□否 |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8.80%,超过25%;且2023年营业收入为8.78亿元,超过3亿元 |
综上,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和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科创板定位要求,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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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0,000万股,因此,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最近一轮外部股权融资时间为2021年12月,投资方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等15家战略投资者,对应的发行人投后估值为249,600万元,结合发行人最近一轮外部股权融资对应的估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的估值情况,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3088号),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612.75万元、10,392.1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综上,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四、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在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后,本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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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事 项 | 安 排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
1、督导发行人建立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3、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1)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的情况; (2)督促发行人对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5、督促发行人积极回报投资者 | 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6、现场检查 | (1)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2)对发行人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就核查情况、提请发行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与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三)其他安排 | 无 |
五、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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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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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 ||
张腾娇 | ||
保荐代表人: | ||
李林强 | 李 辉 | |
内核负责人: | ||
邵泽宁 | ||
保荐业务负责人: | ||
朱俊峰 | ||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王琳晶 | ||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
庞介民 | ||
保荐机构(盖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