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张泓先生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龚兴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龚兴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龚兴峰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龚兴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龚兴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龚兴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龚兴峰,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龚兴峰先生自 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201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龚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并曾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精算师等职,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龚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中国精算师协会(CAA)的中国精算师资格(FCAA)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的资深管理会计师资格(FCMA),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龚先生于1996 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披露外,龚兴峰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