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许明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退休原因,许明军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副总经理职务。以上辞任即日生效。
许明军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许明军先生为本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