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吕志韧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吕志韧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虹、陈汉文、吕志韧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虹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