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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陈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2号)同意注册,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730.00万股,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63号),公司注册资本由4359.6万元变更为5089.6万元,公司总股本由4359.6万股变更为5089.6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8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已经获得的敞口授信规模,以及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结合各银行不同产品的优劣势与取得成本,拟向包括且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融资授信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等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已经获得的敞口授信规模,以及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结合各银行不同产品的优劣势与取得成本,拟向包括且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融资授信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等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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