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6/28,由公司董事长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6月27日~2024年9月27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3.14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387.97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6% |
实际回购金额 | 4,034.1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60元/股~1.79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能勇先生于2024年6月21日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及2024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股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1.64元/股、最低价为1.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61,369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4年9月27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8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回购的最高价为
1.79元/股、最低价为1.60元/股,回购均价为1.68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341,849.82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首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98,148,679 | 100 | 1,898,148,679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3,879,700 | 1.26 | ||
股份总数 | 1,898,148,679 | 100 | 1,898,148,679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23,879,70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