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25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应用”)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000万元担保。同时,力源应用对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公司为力源应用提供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金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④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60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