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5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室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相关职权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董事长空缺期间,由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代为履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相关职权,代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后形成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廖坚、宋选鹏、周乐人、徐飞跃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