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
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规目标。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守法的基础上实
现发展;资产安全目标。为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保障,为企业的
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报告目标。促进公司提高信息报告质量,保
障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运营目标。促进公司不断提
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战略目标。促进公司发
展战略的实现,保障公司长期稳健持续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加强内部控制,正确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揭示和
防范风险,公司建立了包括年度综合评价、审计检查评价、内控运营
检查评价的监督机制。年度综合评价由公司内控工作组负责组织实
施;审计检查评价由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检查评价;内控运
营检查评价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经营单位自查、常规或
专项检查两部分。搭建了日常或专项检查、审计检查、年度综合评价
等内控执行监督评价体系,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
评价。2012 年度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内控手册的制定。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为依据,梳理制度、流程,对标查漏补缺,编制完成了公司内
控手册。在内控手册的编制过程中,对原有的制度进行评估、修订、
完善,使其符合规范要求,初步形成了公司的内控管理体系。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2012 年 4 月,在公司及子公司范围
内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会计机构设置和人
员、会计核算基础、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通过自查活动,提高了会
计基础工作水平,加强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3、办公用印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印章规范管理,公司于 2012
年 4 月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保管措施、岗位职责等
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各单位对印章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有效防范了印章管理风险。
4、采购专项检查。为加强采购业务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公司
于 2012 年 8 月组成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组,通过自查、重点问题调查
等方式,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购(招投标)内控流程执行进行了检
查,促进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了采购制度和流程,确保有效防范采购
环节风险。
5、年度综合评价。2012 年 12 月公司成立内控评价工作组,具
体实施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由审计部、财务部、运营管理
部相关人员组成,对重点单位的人事与薪酬、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生产与仓储、固定资产管理等重要业务进行了测试、检
查,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状况进行了系统评价。
公司内控工作组在上述评价检查工作基础上编制了本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
预算、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管理、
成本与费用管理、关联交易、行政办公、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绩效
管理。
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评价范围占公司总收入的90%,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人
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生产、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基本流程如下:制定内部控制检查评价
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汇总检查评价
结果、编制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定。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
验法等适当方法。通过询问、查询等方式了解被检查单位业务操作的
流程规范,验证是否符合控制要求、是否有效执行;通过对销售与回
款、采购与付款、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工薪与人事、生产与仓储等
关键环节业务流程进行循环测试,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
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检查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
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按性质划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缺陷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1)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1%
的为重大缺陷;(2)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5‰≤1%
的为重要缺陷;(3)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孰低)的 5‰的
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企业更正已上报或公布的财
务报告;(3)内控评价工作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被评估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
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
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
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1)损失金额>50 万元的为重大缺陷;(2)5
万元<损失金额≤50 万元的重要缺陷;(3)损失金额≤5 万元的为一般
缺陷。
2、定性标准:
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2)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受到处罚的情形;(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4)媒体负
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系统性失效;(7)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8)出现重大安全
事故。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
响的缺陷,是重要缺陷。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的
缺陷,是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期内未
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
措施加以改进。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八、2013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
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2013 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变化对内部控制手册加以修订、完善,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落
实内控制度的责任管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