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
临2024-06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6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