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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现有《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增加至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由3人调整为4人,独立董事由2人调整为3人。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七十五条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第七十五条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第八十四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第八十四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会中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中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中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监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执行总裁2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裁和执行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除需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第一百四十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除需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委托理财事项、贷款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委托理财事项、贷款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委托理财事项、贷款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第一百四十八条 总裁工作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裁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裁和执行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合理确定。第一百五十条 执行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执行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在总裁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总裁办公会议合理确定。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其它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行政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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