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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关于股东自愿限售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56证券代码:873234证券简称:科力股份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上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就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自愿限售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自愿限售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职务或身份
1赵波20,177,46031.5660董事长兼总经理
2苏占云3,440,4005.3822持股5%以上股东
3钟德华3,399,6005.3184持股5%以上股东
4侯国新3,297,6605.1589持股5%以上股东
5何志刚2,861,1604.4761副总经理
6穆永亮2,448,4803.8304
7连贵宾2,276,7003.5617总工程师
8司维岭2,157,9603.3760副总经理
9杨旭明2,018,8803.1584副总经理
10李锦新1,890,6602.9578
11张晨1,566,1202.4501监事会主席
12孙艳莉1,461,3602.2862
13杨红霞1,439,0402.2513
14孙灿华1,263,5401.9767
15谢春1,145,3401.7918监事
16张永生1,133,4601.7732
17吴君1,095,1801.7133副总经理
18韩飞雪1,048,3801.6401
19宋小青1,025,8201.6048董事会秘书
20朱正珉894,9001.4000
21段秋霞640,5001.0020
22于卫静403,6800.6315
23马红梅303,6600.4751财务总监
24曹连江301,7400.4720
25韩华村253,0800.3959
26陈海涛239,0400.3740
27卜魁勇151,8600.2376董事兼副总经理
28魏静151,8600.2376董事
29李冬菊151,8600.2376
30罗婷151,8600.2376
31徐晓红151,8600.2376董事兼副总经理
32陈文151,8600.2376
33赵佳丽151,8600.2376
34热比古丽·伊明151,8600.2376
35高青151,8600.2376
36邓志刚80,0400.1252
37施建65,5800.1026
38刘凯50,6400.0792
39刘冬梅50,6400.0792
40李彬50,6400.0792
41陈洪卫50,6400.0792
42颜亨兵50,6400.0792
43丁洪雷50,6400.0792
合计60,000,00093.8651

二、自愿限售方案自公司股票于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自愿按照下表所示锁定安排对其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限售,限售期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处置其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具体如下:

序号持股比例自愿承诺锁定股份限售方案
限售期间限售股权比例解除比例
13%以上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100%0%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满12个月起至24个月止90%10%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满24个月起至36个月止80%20%
21%至3%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100%0%
序号持股比例自愿承诺锁定股份限售方案
限售期间限售股权比例解除比例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满12个月起至24个月止90%10%
31%以下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100%0%

上述期间内,承诺人不会在所持公司股份上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并同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承诺人上述承诺事项有更严格的规定或要求,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43名自然人股东外,公司存在2名非自然人股东新疆力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力晟”)、新疆科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科聚”),均系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载体。新疆力晟、新疆科聚于2023年3月取得公司股份,股份锁定期为48个月。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2023~2025年度,公司每单一会计年度未完成业绩指标,则新疆力晟、新疆科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将分别再行延长12个月。同时,新疆力晟、新疆科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波的一致行动人,已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出具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基于上述情况,新疆力晟、新疆科聚此次未对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进一步的限售安排出具承诺。

四、备查文件全体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自愿限售承诺函。特此公告。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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