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09:15-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95,10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4,87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23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23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23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
3、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于圣杰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请假,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文瑜先生、杨惠静女士、杨美芹女士、衣志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杨文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6,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文瑜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杨美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杨美芹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惠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杨惠静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衣志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衣志波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卢雷先生、刘树国先生、宫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宫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宫璇龙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树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树国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卢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卢雷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于圣杰先生、李昊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于圣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于圣杰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昊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87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昊洋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99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7%;反对9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3,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36%;反对9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011%;弃权13,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5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杨雯律师、丁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