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周绪凯女士、李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分别委托周恩鸿先生、岳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印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印章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