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已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8月26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730,812,560元变更为3,739,176,560元,总股本由3,730,812,560股变更为3,739,176,560股,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0,812,56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9,176,56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30,812,5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39,176,5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及相关资质办理工作等。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