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6: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非执行董事顾远先生及尹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陈利平董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预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利平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尹路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上交所公告
编号:2024-042)。
2、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利平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尹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上交所公告编号:
2024-043)。
3、通过《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利平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尹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上交所公告编号:2024-044)。
4、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或董
事会秘书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决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