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敏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敏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李敏女士简历见附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李敏女士,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19年2月,任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营销本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海外营销本部财务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预算管理部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任海能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