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39
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赵国梁 | 陈秋月 | 王建兰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7年 | 2021年 | 2007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7年 | 2017年 | 2005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7年 | 2021年 | 2007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4年 | 2023年 | 2023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复核金溢科技、清溢光电、昇辉科技、倍轻松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中微半导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024年,签署杭钢股份、奥普家居、杭电股份、祥源新材、美登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和达科技、龙磁股份、中微半导、晨日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三峡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杭钢股份、奥普家居 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和达科技、晨日科技、新达通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三峡能源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杭钢股份、奥普家居2021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保持不变。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