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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页 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8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71号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直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直真科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鉴证报告 第2页

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直真科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直真科技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直真科技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 海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429,380,000.00元,于2020年9月1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款项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21,214,648.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8,165,351.08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于2020年9月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反协议跟相关规定的情形。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37,122,861.10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销户后,公司、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情况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429,380,000.00
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21,214,648.92
募集资金净额小计408,165,351.08
加: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7,751,043.82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78,793,533.80
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70,605,371.49
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05,555,026.38
2020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02,633,135.9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4,887,378.5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7,122,861.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4,887,378.57元。2020年12月25日,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74,887,378.5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8号《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2022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项目“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 2022年至2023年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

四、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9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816.5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816.54
202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0.00
2023年: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22年:9,997.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20,555.50
2020年:10,263.3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8,559.008,559.008,558.878,559.008,559.008,558.87-0.132022年2月28日
2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8,450.008,450.008,056.118,450.008,450.008,056.11-393.892022年2月28日
3新一代集团客户业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8,771.008,771.007,378.168,771.008,771.007,378.16-1,392.842022年2月28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4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5,333.005,333.004,182.785,333.005,333.004,182.78-1,150.222022年2月28日
5研发中心研发中心4,987.004,987.004,986.894,987.004,987.004,986.89-0.112022年2月28日
6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716.544,716.544,716.544,716.544,716.544,716.540.00不适用
7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37.192,937.19
合计40,816.5440,816.5437,879.3540,816.5440,816.5440,816.540.00

使用情况报告 第7页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利润总额)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
1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不适用625.001,399.002,681.002,545.002,526.00798.742,136.14-397.232,537.65详见注3
2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不适用-472.00898.002,109.001,942.001,842.00662.411,407.32-192.511,877.22详见注3
3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不适用10.001,318.002,442.002,286.002,197.00546.251,702.87-211.932,037.19详见注3
4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不适用243.00875.001,558.001,473.001,499.0067.40507.33-253.79320.94否(详见注4)
5研发中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6.004,490.008,790.008,246.008,064.002,074.805,753.66-1,055.466,773.00

使用情况报告 第8页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注2:其中2022年至2023年实际效益金额经审计,2024年1-6月实际效益金额未经审计。注3:2022年至2023年,公司各项目除“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均已达到预计效益。2024年1-6月,受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公司各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偏差,且暂无法与年度目标对比。

注4:2022年至2023年,“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有偏差,系在非运营商市场,项目拓展遇到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目标客户出现缩减预算情况,导致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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