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58,49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1,509.3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41,509.36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1 |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 31,893.95 | 22,300.00 |
2 |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 | 10,519.49 | 8,000.00 |
3 |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11,033.71 | 7,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3,984.15 |
合计 | 71,447.15 | 51,284.15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向好、产能爬坡,有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35%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670万元/年,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