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2,677,78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2,677,78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540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540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许海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谢文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42,392,189 | 99.8823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关于选举谢文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93,738 | 91.7916 | / | / |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斯怡、孙晶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