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70,062,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7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668,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5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94,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94,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394,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5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71,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68%;反对18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8%;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662%;反对1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50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3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任子辉律师、杨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