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认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并拟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富揽”)29.40%份额并投资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得农机”)以持有其股份。公司于2020年与张晓樱(身份证号码:3505**********0067)签订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宁波富揽2.94%的合伙份额(实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张晓樱,转让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持有宁波富揽26.46%的份额,宁波富揽持有沃得农机4.07%的股份,即公司通过宁波富揽间接持有沃得农机1.08%的股份。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01月29日、2019年01月09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8月1日及2020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2018-002、2019-001、2019-082、2020-091、2020-133)。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宁波富揽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宁波富揽(以下简称“甲方”)与沃得农机(以下简称“乙方”)及其控股股东丹阳市沃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伟耀(以下合称“丙方”)
达成了股份回购意向,自2024年度起,丙方或丙方指定/控制的主体在当年度的12月31日前,回购不少于甲方持股的20%,甲方回购价款=甲方总投资本金加上按8%/年的单利计算的利息。
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宁波富揽合伙人会议上对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投赞成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投资的基金本次股份回购及相关投票授权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投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