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以及“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号)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0.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1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7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9)第274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专户存储银行或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智莱”),公司和湖北智莱于2019年5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开户行的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账号 | 账户状态 |
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700000374 | 本次注销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8110301012300437345 | 存续 |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华夏银行深圳南园支行 | 10851000000401581 | 本次注销 |
补充流动资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755901582410886 | 已注销 |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7,237,253.30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12,891,206.11元,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4,346,047.19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部分募投项目所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公司资金账户。公司办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账号 | 注销前账户余额 |
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700000374 | 4,305,724.93 |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华夏银行深圳南园支行 | 10851000000401581 | 10,593,809.70 |
注:本次注销前账户余额与前期披露的节余资金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银行结息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所致。
三、备查文件
1、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