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10月山东·邹平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14点00分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由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情况
四、现场会议表决
1、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2、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五、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六、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对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八、宣读会议整体表决结果
九、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决议
目录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鲁磊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先生,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较上一期减少12万元。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