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4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以期尽快提交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法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