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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光迅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核准,于2023年2月24日向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16名投资者以18.55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803,234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如下:

序号获配对象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960,64618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0,781,6716
3UBS AG8,409,7036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86,253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223,7196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008,0866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66,5766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73,5846
9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5,4176
10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5,417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25,8766
12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18,0596
序号获配对象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64,1506
14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56,3346
15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56,3346
16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1,481,4096
合计84,803,23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除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5名对象承诺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67,842,588股已于2023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960,646股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6,960,646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2.24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56%,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公司已于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但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总股本变动原因变动数量(股)
2023年6月21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0,140,800
2023年8月1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8,107,000
2023年11月26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51,000
2023年11月27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41,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794,201,952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作出以下限售承诺:

公司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18个月,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作出的全部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占用的行为,且公司不存在对该1名投资者进行担保等行为。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960,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6%;

3、本次解除限售的持有人为1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人 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960,64616,960,6462.1356%
合计16,960,64616,960,6462.1356%

5、上述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解除锁定的16,960,646股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8,136,2564.80%-16,960,64621,175,6102.67%
高管锁定股971,8100.12%-971,8100.12%
首发后限售股16,960,6462.14%-16,960,646--
股权激励限售股20,203,8002.54%-20,203,8002.5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6,065,69695.20%16,960,646773,026,34297.33%
三、总股本794,201,952100.00%-794,201,952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光迅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迅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兴忠 纪 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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