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A5 东海B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9日、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撤诉及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陈凤岐等原告就与被告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
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以下案件中序号为1至20号案件后50%款项的支付工作,至此,1-20号案件已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序号为21号的案件公司已一次性完成100%款项的支付工作。
序号 | 案号 | 序号 | 案号 |
1 | (2024)琼民终92号 | 12 | (2024)琼民终102号 |
2 | (2024)琼民终146号 | 13 | (2024)琼民终103号 |
3 | (2024)琼民终94号 | 14 | (2024)琼民终101号 |
4 | (2024)琼民终95号 | 15 | (2024)琼民终147号 |
5 | (2024)琼民终104号 | 16 | (2024)琼民终99号 |
6 | (2024)琼民终105号 | 17 | (2024)琼民终60号 |
7 | (2024)琼民终106号 | 18 | (2024)琼民终61号 |
8 | (2024)琼民终63号 | 19 | (2024)琼民终62号 |
9 | (2024)琼民终64号 | 20 | (2024)琼民终148号 |
10 | (2024)琼民终93号 | 21 | (2024)琼01民初66号 |
11 | (2024)琼民终100号 |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案件序号为1至20号案件后50%款项支付工作已经完成,共计312,602.65元(含延迟支付利息 2,549.76 元,不含尚未支付的应付法院案件受理费 11,004.35 元),公司已计提2023年度相应负债 321,057.23元(含尚未支付的应付法院案件受理费),影响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21,057.23元,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549.76元。序号为21号的案件公司已支付100%款项14,735.25元,公司已计提2023年度相应负债2,607.00元,影响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607.00元,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2,128.25元。计提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差异因案件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差异、案件赔款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支付、四舍五入等原因造成。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前述案号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