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