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审议上述议案一涉及事项,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1日(周五)9点30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