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87 证券简称:光一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租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发挥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子公司南京智友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友尚云”)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22年7月与智友尚云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房产租赁给智友尚云,约定A栋房屋租金1.1元/平方米.天,B栋房屋租金0.5元/平方米.天,其中包含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费用。房屋租赁期限15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37年6月30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调整的基本情况
自《租赁协议》签订后,承租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纷纷提出解除合同或减免租金的要求;疫情后受房地产大环境影响,租赁去化率明显下降,智友尚云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减轻持续亏损,确保智友尚云经营的可持续性,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租赁协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1、A栋办公楼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总建筑面积83,765.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出租房屋建筑面积62,074.43平方米,该房屋的租金为1.10元/天/㎡,现调整为0.8元/天/㎡;
2、B栋厂房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总建筑面积33,938.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出租房屋建筑面积33,847.42平方米,该房屋的租金为0.50元/天/㎡,租金不变。租赁区域的维修、年检等费用由公司承担50%且不超过300万/年。上述事项调整后,《租赁协议》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期限仍为15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39年9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