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上午在成都召开,会前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以传真、
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丛强
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日公告的《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04)。
公司监事会就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意见
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
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应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