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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关于青岛双星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 100738Tel电话: +86 10 5815 3000 Fax传真: +86 10 8518 8298 ey.com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Level 16, Ernst & Young Tower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China 100738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我们”)审计了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投基金”、“标的公司”)和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微国际”、“标的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统称“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9月13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80005830_J03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80005830_J04号)。我们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标的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要求,我们对标的公司于2022年度、2023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就核查结果形成了核查结论,并在附件一中予以说明。

本报告仅供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一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星投基金

公司名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MMATF7T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2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50,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以及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SCU248

2、星微国际

公司名称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94015676F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张军华
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KUMHO TIRE CO., INC.
注册号101-81-95610
注册地址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号
主要办公地点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号
代表理事郑日泽
注册资本14,363.01435亿韩元
企业类型商法上的股份公司,《有关中坚企业成长促进及竞争力强化的特别法》项下的中坚企业
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股票上市地点韩国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KUMHO TIRE
证券代码073240.KS
上市日期2005年2月17日

(三)标的公司业务概述

星投基金为交易对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星微国际为双星集团及星投基金下设的持股平台,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四)目标公司业务概述

目标公司锦湖轮胎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1、主要产品

目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轮胎企业,于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目标公司在全球拥有8个生产基地和5个研发中心,主要产品为乘用车轮胎,包括轿车胎、运动型多用途车(SUV)轮胎、赛车轮胎等,其低滚阻轮胎、Airless轮胎和智慧轮胎等产品在全球具有领先水平。目标公司在全球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传统主流车厂的主要供货商之一,并且已成功为全球和中国的头部新能源车厂供应配套产品。

2、盈利模式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通过轮胎产品的销售实现收入和利润。

3、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目标公司作为制造和开发汽车用轮胎的全球知名轮胎企业,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培养和研发体系的建设,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五大研发中心,形成了以中央研究所为中心,包括光州性能评价中心、美国实验室、德国欧洲实验室和中国实验室在内的全球研发网络。

目标公司长期致力于开发最佳轮胎产品,在技术研发层面引领行业领先水平。目标公司是韩国最先开发Run-flat轮胎的轮胎企业,并不断开发包括EV、Foam、自修复、Airless轮胎以及智能轮胎系统等在内的面向未来市场的新产品。

(2)全球布局合理

在销售方面,目标公司建立了全球销售网络,在全球设立10个销售公司、13个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向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产品。在生产方面,目标公司生产工厂设立位置靠近汽车生产工厂,战略位置的选定使目标公司能够抓住与主要汽车厂的合作机会。目标公司与全球汽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包括奔驰、宝马、奥迪等在内的多家汽车厂生产配套轮胎,保障了其配套轮胎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增长。

(3)产品矩阵丰富

目标公司实行多品牌战略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目标公司按照车辆类型和产品类别经营品牌,主要品牌为KUMHO TIRE,在赛车轮胎、SUV轮胎、雪地轮胎及轻型商用车轮胎等细分领域也拥有各自独立的品牌,多样化的产品矩阵和品牌使得其能够更好得满足全球不同客户的需求。

(五)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159,804.742,198,649.341,858,093.36
营业成本846,787.681,683,075.101,613,596.46
销售费用34,143.6462,687.0047,857.58
管理费用78,290.24151,868.57122,544.50
研发费用30,278.4456,411.4849,911.89
财务费用39,327.5192,513.6465,569.47
利润总额124,558.30135,125.78-32,653.74
净利润94,876.50101,839.20-32,863.66

注:星投基金和星微国际均为收购目标公司所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目标公司系标的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主体。其中星投基金持有星微国际99.9715%的股权,双星集团持有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双星集团持有权益在星投基金合并层面报表中体现为少数股东权益,因此此处引用星投基金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156,041.7999.68%2,191,577.5299.68%1,848,469.2599.48%
其他业务收入3,762.950.32%7,071.820.32%9,624.110.52%
合计1,159,804.74100.00%2,198,649.34100.00%1,858,093.36100.00%

1、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48,469.25万元、2,191,577.52万元和1,156,041.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48%、

99.68%和99.68%,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对于替换轮胎业务,目标公司通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培育中坚代理店、强化中小销售渠道、提升高收益产品的销售占比、开拓新的销售市场、提升物流网络效率以及强化电子商务销售等方式实现替换轮胎业务的收入增长;对于配套轮胎业务,公司通过提高研发投入,强化研发基础体系,提升与OE车厂的事前研发紧密度,及时开发新车型适用轮胎、拓展新车厂、对高盈利产品重点供应等方式推动销售收入的增长。

2、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轮胎制造过程中的半成品(CMB)销售收入、汽车电池(ATB)销售收入及租赁收入等,其他业务的收入规模分别为9,624.11万元、7,071.82万元和3,762.95万元,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2%、0.32%和0.32%,整体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7.02%23.47%13.00%
其他业务毛利率18.04%17.20%43.34%
综合毛利率26.99%23.45%13.16%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3.16%、23.45%和26.99%,其中2022年综合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受宏观环境影响,轮胎企业均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2023年综合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标的公司不断扩大高收益轮胎产品销售占比,产品结构实现优化,同时通过优化物流模式和进行全球产能布局的转换有效降低了生产制造成本;另一方面伴随国际油价高位回落,主要原材料成本不断下降,成本端压力明显降低。

三、标的公司销售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核查的范围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完整性。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核查

会计师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评估轮胎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是否恰当;

2、了解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对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及一名随机抽取的客户的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穿行测试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询问、观察、检查等程序,测试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3、获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及收入明细表,对标的公司的收入变动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并与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收入变动情况;

4、报告期内,分别对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含报告期期初)前后15天的收入随机抽取至少5笔,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对目标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函证: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1,159,804.742,198,649.341,858,093.36
发函交易金额808,751.571,589,540.781,225,263.42
发函比例69.73%72.30%65.94%
回函金额636,382.841,184,915.71907,226.33
其中:回函相符金额363,970.38733,316.51512,300.60
回函占发函比例78.69%74.54%74.04%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54.87%53.89%48.83%
其中:回函相符占营业收入比例31.38%33.35%27.57%

注:针对回函不符函证,会计师已通过获取销售明细、开票明细等,核查回函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编制差异调节表。

(2)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函证: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金额482,222.37415,008.33323,625.71
应收账款发函金额368,907.04333,041.39267,631.56
发函比例76.50%80.25%82.70%
回函金额323,069.80264,136.40211,398.21
其中:回函相符金额197,929.83129,755.26107,061.36
回函占发函比例87.57%79.31%78.99%
回函占应收账款比例67.00%63.65%65.32%
其中:回函相符占应收账款比例41.05%31.27%33.08%

注:针对回函不符函证,会计师已通过获取销售明细、回款凭证等,核查回函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编制差异调节表。

7、对客户实施访谈:

会计师对锦湖轮胎客户进行了实地/视频走访,了解其基本情况、与锦湖轮胎具体业务流程、采购模式、结算模式以及与锦湖轮胎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访谈覆盖营业收入金额538,792.541,105,332.10936,084.62
营业收入金额1,159,804.742,198,649.341,858,093.36
访谈覆盖营业收入比例46.46%50.27%50.38%

(三)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会计师对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实地查看、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通过访谈财务、采购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标的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键的控制点,并取得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等关键的控制点执行穿行测试,采购与付款循环包括

检查采购合同、供应商结算单、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单据等;

3、主要供应商访谈情况

会计师对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访谈,核查供应商是否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确定采购业务的真实性等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访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访谈覆盖采购金额263,562.64480,405.13488,037.59
采购金额420,227.93806,246.53854,408.94
访谈覆盖采购金额比例62.72%59.59%57.12%

4、主要供应商函证执行情况

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各期采购金额、应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采购金额函证: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总额420,227.93806,246.53854,408.94
发函交易金额230,059.98550,084.79545,505.06
发函比例54.75%68.23%63.85%
回函金额230,059.98550,084.79545,505.06
其中:回函相符金额160,091.44259,118.77233,566.03
回函占发函比例100.00%100.00%100.00%
回函占采购总额比例54.75%68.23%63.85%
其中:回函相符占采购总额比例38.10%32.14%27.34%

注:针对回函不符函证,会计师已通过获取采购订单明细、记账凭证等,核查回函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编制差异调节表。

(2)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余额函证: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2年2021年
应付账款金额185,029.07172,297.69115,230.60
项目2024年1-6月2022年2021年
应付账款发函金额90,967.9752,311.8349,176.09
发函比例49.16%30.36%42.68%
回函金额90,967.9752,311.8349,176.09
其中:回函相符金额63,564.3923,452.8320,989.81
回函占发函比例100.00%100.00%100.00%
回函占应付账款比例49.16%30.36%42.68%
其中:回函相符占应付账款比例34.35%13.61%18.22%

注:针对回函不符函证,会计师已通过获取采购订单明细、付款凭证等,核查回函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编制差异调节表。

5、会计师实施了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营业成本构成的合理性、成本波动分析等,将折旧摊销、职工薪酬等费用与相关资产负债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稽核对;

6、会计师抽样检查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物流单、质检单、入库单、采购发票、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

7、了解和评价标的公司识别关联方的程序及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对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和各期间关联方采购金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对部分关联方进行了现场走访。通过抽样检查关联采购合同、结算单、发票等单据,核查关联采购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关联采购金额的真实性。同时,核查主要供应商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采购形式及定价方式进行了访谈,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核实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定价是否具备公允性。

(四)期间费用核查

1、期间费用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34,143.642.94%62,687.002.85%47,857.582.58%
管理费用78,290.246.75%151,868.576.91%122,544.506.60%
研发费用30,278.442.61%56,411.482.57%49,911.892.69%
财务费用39,327.513.39%92,513.644.21%65,569.473.53%
期间费用合计182,039.8215.70%363,480.6916.53%285,883.4315.3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随营收规模的扩大有所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广告宣传费19,176.1033,382.0924,445.94
工资福利及奖金10,534.4819,383.7415,957.35
销售服务费3,619.128,438.406,422.92
差旅费749.071,449.63996.44
其他64.8833.1334.94
合计34,143.6462,687.0047,857.58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7,857.58万元、62,687.00万元和34,143.6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8%、2.85%和2.9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广告宣传费、工资福利及奖金和销售服务费构成。

广告宣传费主要为线上及线下各渠道的宣传投入。2023年度,标的公司广告宣传费较2022年度增长36.55%,主要系为扩大销售,提升品牌形象,标的公司会根据年度业务营销计划调整各类广告投入,故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线上活动宣传、TV广告等广告宣传费支出相应增加;2024年1-6月,标的公司广告宣传费随营业收入的扩大继续上升。

工资福利及奖金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及各类福利保障支出等。2023年

度工资福利及奖金支出较2022年度增长21.47%,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工资支出增多。2024年1-6月工资福利及奖金随业绩提升继续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金额整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小幅增加,整体较为稳定。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工资福利及奖金37,365.5172,609.4258,748.62
劳务费9,842.8818,110.2514,053.10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7,376.9113,644.2111,405.78
固定资产折旧费4,873.018,576.528,548.44
手续费4,345.838,024.454,658.04
保险费2,889.295,836.915,468.31
差旅费2,172.083,215.801,962.59
无形资产摊销2,123.454,216.774,178.67
租赁费1,553.113,396.602,188.90
修理费1,239.231,991.01630.09
通讯费979.342,010.311,922.67
招待费656.201,240.401,013.75
其他2,873.408,995.927,765.53
合计78,290.24151,868.57122,544.5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22,544.50万元、151,868.57万元和78,290.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60%、6.91%和6.7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及奖金、劳务费和使用权资产折旧费构成。

2023年度,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中工资福利及奖金、劳务费支出分别增长

23.59%及28.87%,主要系标的公司业务增长,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相应增加;2024年1-6月,工资福利及奖金、劳务费支出继续小幅上升。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在美国、欧洲等地区业务的不断扩张,标的公司仓库租赁逐年有所增加,使用权资产折旧费于报告期各期呈小幅增长趋势。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工资福利及奖金14,620.0527,536.5424,354.94
研发测试费用4,931.689,261.527,761.18
直接材料2,640.294,591.374,345.51
固定资产折旧费2,593.405,137.544,949.82
手续费1,477.731,740.041,597.50
水电及燃料费1,301.312,728.732,098.83
修理费749.531,346.521,092.95
交通费713.291,241.781,010.33
劳务费569.541,111.16952.53
其他681.611,716.271,748.30
合计30,278.4456,411.4849,911.8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9,911.89万元、56,411.48万元和30,278.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9%、2.57%和2.6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及奖金和研发测试费用构成。目标公司作为制造和开发汽车用轮胎的全球知名轮胎企业,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培养和研发体系的建设,长期致力于开发最佳轮胎产品,在技术研发层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不断开发包括EV、Foam、自修复、Airless轮胎以及智能轮胎系统等在内的面向未来市场的新产品。目标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要求不断增加对轮胎的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的增加带来研发测试费用增长。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支出42,632.6495,322.3857,063.21
减:利息收入6,802.112,569.002,024.19
汇兑损益3,021.03-1,394.109,732.11
手续费475.951,154.37798.34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合计39,327.5192,513.6465,569.47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5,569.47万元、92,513.64万元和39,327.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3%、4.21%和3.39%。2023年度标的公司利息支出较2022年度增长67.05%,主要系受到美元加息影响,美元利率持续走高,公司融资成本上升所致;2024年1-6月利息支出基本稳中有降。2024年1-6月利息收入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收到美国政府退回的反倾销关税时,一并收到了所退回的关税对应存放于美国政府期间的利息导致的。

报告期内,由于外币汇率波动,标的公司汇兑损益科目波动较大,2023年度产生1,394.10万元的汇兑收益,其余期间为汇兑损失。

2、期间费用核查程序

(1)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发生实施了分析性复核程序,比较各期间的变动以及分析费用率的变动是否合理;

(2)对金额较大的费用检查了支出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发票、单据是否有效,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查阅了合同内部审批流程,检查是否存在已签合同,账面尚未发生费用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费用;

(4)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金额大于测试阈值的期间费用凭证、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执行了截止性测试,以确定费用被正确记录在正确的期间。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合理,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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