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大富科技股票代码:3001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蚌埠国家金融孵化产业园4号楼1层)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51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方式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附表一 ......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天投资 | 指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大富科技、公司 | 指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禹会区法院 | 指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蚌埠国家金融孵化产业园4号楼1层) |
法定代表人 | 孙尚传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316626W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者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企业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99%、孙尚传持股1% |
经营期限 | 1997年3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 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任职 |
孙尚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 | 无 | 董事长 |
李洪利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 无 |
吴华一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 无 |
汪春林 | 男 | 董事 | 中国 | 安徽省蚌埠市 | 无 | 无 |
蒋婧 | 女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 无 |
孙玮玲 | 女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 无 |
李若愚 | 男 | 董事 | 中国 | / | / | 无 |
注:由于未能成功联系到部分人员,无法获取其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相关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4年4月23日,禹会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配天投资重整案件。2023年6月7日,禹会区法院依法裁定对配天投资、安徽省天新重工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大富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蚌埠市大富荣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精诚徽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投资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4年9月6日,禹会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配天投资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配天投资等五家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配天投资持有的134,368,12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17.51%)用于抵偿债权。
为了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禹会区法院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票的司法扣划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完成证券过户登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除前述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9月6日,禹会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配天投资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配天投资等五家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134,368,12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17.51%)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产,用于抵偿债权。禹会区法院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的司法扣划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已于2024年9月20日将15,349,960股股份(占总股本约2%)扣划过户至债权人蚌埠市远大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下,将119,018,164股(占总股本约15.51%)股份扣划过户至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指定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名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配天投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6,242,626 | 42.51% | 191,874,502 | 25% |
合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6,242,626 | 42.51% | 191,874,502 | 25%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查阅地点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9月2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国家金融孵化产业园4号楼 | |
股票简称 | 大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13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蚌埠国家金融孵化产业园4号楼1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26,242,626股 持股比例:42.5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34,368,124股 变动比例:17.51% 变动后数量:191,874,50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9月20日 方式:司法扣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年9月24日